注意事项:
1.家庭住址是指父母居住地,如有变动需持现居住地户籍部门证明变更。
2.研究生秘书签字时应认真核对研究生的家庭住址与乘车区间,情况不属实者一律不予办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若属于学生证损坏,在申请原因处说明。
4.请携带本表、本人身份证、校园卡、一张一寸照片,到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一层师生服务大厅B03窗口办理补发手续。
补办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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