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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工作过程中涉及若干问题的解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4 09:01:08  浏览次数:

 

关于论文评阅及答辩的详细要求可上网参阅以下两个文件

1.http://www.grad.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e76c0c5a-af5a-4ac7-9422-69caeefc390f

2.http://www.grad.sdu.edu.cn/getNewsDetail.site?newsId=4e4ecf93-6770-42dd-a9cf-fe72c2d46a52

需要特别强调以下问题

一、关于答辩前需进行实名送审事宜

1、未被学校抽中外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

    送审要求:论文评阅人至少二人,应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评阅人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硕导。需按规定填写评阅书,答辩通过授位后归入学位档案。

2、未被学校抽中外审的在职硕士研究生

    送审要求:聘请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人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硕导。需按规定填写实名评阅书,答辩通过授位后归入学位档案。

3、被学校抽中外审的在职硕士研究生

    送审要求:聘请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阅,需按规定填写实名评阅书,答辩通过授位后归入学位档案。

 

二、关于答辩委员会组成

 

1.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2.在职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论文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关于答辩前及答辩后秘书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1、所有研究生答辩前一周均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建立答辩公告。博士生由自己建立,硕士生由答辩助理建立。答辩助理账号前期已分配给各学系研究生秘书,新秘书可以和之前秘书老师共用。建立答辩公告时,如果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没有答辩专家的信息,请自行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管理”功能将专家信息录入系统,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就可在系统中查到此专家信息。

   2、所有送实名外审的硕士研究生,均需将实名外审结果由答辩助理账号统一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前提是先建立答辩公告)否则无法生成相关表格。

   3、答辩后,所有研究生均需将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的总体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硕士生由答辩助理录入系统,博士生请联系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登陆其私人账号(账号为其教师编号)为相关学生添加答辩成绩;请注意:每个答辩委员会答辩成绩获得“优秀”的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答辩委员会答辩研究生总人数的1/3,否则本答辩委员会所有答辩决议无效。

   4、提交成绩后,学生可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通过“毕业和学位管理>评阅答辩信息查看”查看自己的论文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是否已经完整。

   5、由于硕士生很多数据均是由答辩助理录入系统,请各硕士研究生及时主动联系各自秘书,先由答辩助理建立答辩公告,然后再录入实名外审结果及答辩成绩,否则可能会因为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而导致无法授位。

 

四、外审及结果处理

原则上外审结果回来后满足要求才能组织答辩,若安排答辩时还没外审结果未回或回来不全,需写保证书才能进行答辩。

关于外审结果处理规定及申诉规定请参阅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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