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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学位、临床专业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5 08:30:10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本学期的工作安排,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在4月份进行。

(一)申请论文开题应具备的条件:①申请者应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②必须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③交清后期论文指导费、答辩费。

(二)申请开题人员请于4月16-18日到教学八楼一层在职教育办公室袁老师处打印成绩单,过期不候;未交后期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的人员于4月16-18日到山东大学西校区综合办公楼204房间蒋老师办理缴费手续,过期不予办理,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请于4月25日前交导师所在单位教育处或研究生秘书处。

(三)需参加专业课、专业外语考试的学员,请与导师组及各培养单位教育处联系。

(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对拟申请开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需审查的材料有:盖有医学院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的全部学费发票及复印件。审查通过的申请者从网上下载《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计划表》或《论文开题报告及工作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试卷一起提交。

(五)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务必于4月30日之前将审查合格加盖各教育部门公章的“申请开题人员名单表”纸质及电子版,及每位申请者的开题材料一起上报:

课程成绩单、外语合格证复印件、交费发票复印件、
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计划表》或《论文开题报告及工作计划书》、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试卷及成绩汇总报送医学院在职教育办公室。

(六)医学院将根据上报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且合格者视为开题有效,未按要求开题者一律无效。开题至少满一年后才能申请论文答辩。

山东大学医学院

2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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