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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木木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4 06:42:15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个人:

《山东大学关于2013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请详细阅读,遵照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医学院2013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秘书及拟申请学位个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内要求,各司其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诸项工作!

一、     申请学位人员类型:

目前包括:同等学力博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同等学力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及山东大学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请确认个人申请类型,准备相应的材料)

二、     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详细说明

完成人

完成时间

备注

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1、  录入个人学籍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养信息、入学前信息)及学位信息;

2、  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尚需在学籍信息的“学生表现信息”一栏内逐项、准确、详细录入“发表论文信息”

申请学位个人

31-

319

1、  所有信息录入,不得留有空项;选项中若无合适,请选择“其他”;

2、  往年已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未通过答辩的学生,仍需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3、  申请完成后,可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

4、  操作流程见系统中的《学生使用手册》。

打印成绩单

个人成绩单打印

申请学位个人

313-

315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号楼1层在职办,联系人:王琳琳,联系电话:88382358

提交审查材料

1、详见《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清单》

2、申请人涉及材料需下载(即上述“清单”中红色部分)者,请从本通知下方附件内下载相应学位类型文件!

 

申请学位个人

320

1、  请一定确认个人申请学位类型,对号入座,准备相应材料;

2、  审查材料提交至个人培养单位(即导师所在医院科教科)。

材料初审

及报送

1、  对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进行答辩资格、提交材料及学位论文格式的初审,未达培养方案要求者一律不能提交申请材料;

2、  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录入《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各申请类型分别录入);

3、《在职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博士如符合免外审条件,请填写《在职申请博士免外审申请表》

4、  将本单位《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秘书签名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在职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及申请学位人员个人提交材料集中报送至医学院在职办(教学八号楼一层,电话88382358,联系人:王琳琳)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32115:00

1、  对在职申请硕士人员,请依照《****拟答辩人员情况审查表》内容逐项、顺序审核,保证真实且无遗漏后在左下角审核人处签署审核人员姓名或章;对于在职申请博士人员,请依照《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提交审查材料清单》内容进行审核;

2、  对于在职硕士人员全国外国语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单,请网上核实(请点击“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系统”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在其提交的打印成绩单右下角签署审核人员姓名或章;

3、  请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医学院材料

审核

学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及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缺补漏

学院

秘书

325

1、  请申请学位本人保证联系方式通畅,以便随时联系;

2、  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通过网上随时公示,请及时关注!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审核

 

在职教育中心

327

 

 

三、     补充说明:

1、关于学费:系统内学费“应缴纳”与“已缴纳”数额有误者,请集中于313-3月15,携带缴纳学费全部发票原件,至医学院在职办进行登记、修改及发票信息补录;

2、关于导师:系统内导师信息缺无或有误者,请集中于313-3月15,至医学院在职办进行登记、修改;

3、关于毕业照片:仍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者,须自行到龙翼学生时代进行图像采集。已经采集电子图像但管理系统中无照片的原因在于:管理系统中该生的身份证号空缺或错误,导致电子图像无法导入系统,请本人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管理系统中的证件号必须与采集图像的证件号一致。注:无毕业采集照片者,无法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如果仅是缺少学籍照片,并不影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如以上操作仍未能在系统显示照片者,请集中于313-315日,至医学院在职办进行登记。

4、关于延期答辩:仅适用于在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人员。因全国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申请学位人员应在通过考试满3年期限内完成答辩(即通过考试的年份+3当年的上半年,例2010级在职专博正常答辩最后期限为2013年上半年),若因特殊原因,需延期至下半年答辩人员,请填写《医学院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延期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及培养单位教育科同意后(需导师签字及教育科加盖公章),径送医学院在职办备案。

5、关于规定时间:因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程序繁琐且环环相扣,请谨遵诸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要求,逾期未能完成者,学院将不予受理申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培养单位:请与科教科研究生秘书联系;

2、医学院:联系人:王琳琳

           联系电话:88382358

           办公地点: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号楼1层在职办

 

 

附件: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

2、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4、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

 

201334

医学院在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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