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个人:
山东大学《关于2014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请详细阅读,!
根据上述《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医学院2014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秘书及拟申请学位个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内要求,各司其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诸项工作!
一、 申请学位人员类型:
目前包括:同等学力博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同等学力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请确认个人申请类型,准备相应的材料。)
二、 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
详细说明 |
完成人 |
完成时间 |
备注 |
(一)系统内申请:
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简称“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
1、 进入“个人信息管理”栏目,补充校对个人信息(包括学籍信息、学生表现信息等);
2、 拟申请博士学位(包括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一栏内逐项、准确、详细录入“发表论文信息”;
3、 以上信息完成后,必须点击“提交毕业申请”;
4、 申请完成后,必须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查看是否申请成功。 |
申请学位个人 |
系统开放时间:
3月11日-21日 |
1、 姓名和出生年月务必合适正确,避免学位证上信息印错;
2、 所有信息录入,不得留有空项;选项中若无合适,请选择“其他”;
3、 往年已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必须重新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4、 操作流程见系统中的《学生使用手册》。
5、 虽然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1日-21日,但是拟申请答辩人员,请务必尽早的做好系统规定的相关工作,以便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系统的问题,作出处理。以免后期临近关闭时候贻误时机导致申请学位失败! |
(二)打印成绩单及错误信息登记 |
1、成绩单打印;
2、系统内学费、导师、毕业采集照片等信息有误事宜的受理、登记。 |
申请学位个人 |
3月13、14、17日(共三天) |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号楼1层在职办
联系人:宋国强 王琳琳 |
(三)纸质材料申请:提交审查材料 |
详见通知下方附件:《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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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位个人 |
3月18日前(仅工作日受理) |
1、 请一定确认个人申请学位类型,对号入座,准备相应材料;
2、 审查材料提交至个人培养单位(即导师所在医院科教部门)。 |
(四)材料初审及报送 |
1、 对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进行答辩资格、提交材料及学位论文格式的初审,未达培养方案要求者一律不能提交申请材料;
2、 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录入《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各申请类型分别录入);
3、 《在职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博士如符合免外审条件,请填写《在职申请博士免外审申请表》,免外审条件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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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将本单位《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秘书签名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在职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及申请学位人员个人提交材料集中报送至医学院在职办(教学八号楼一层,电话88382358;
联系人:王琳琳、宋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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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
3月20日上午11点前 |
1、 对在职申请硕士人员,请依照《****拟答辩人员情况审查表》内容逐项、顺序审核,保证真实且无遗漏后在左下角审核人处签署审核人员姓名或章;对于在职申请博士人员,请依照《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提交审查材料清单》内容进行审核;
2、 对于在职硕士人员全国外国语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单,请网上核实(请点击“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其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在其提交的打印成绩单右下角签署审核人员姓名或章;
3、 请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
医学院材料审核 |
学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及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缺补漏! |
学院
秘书 |
3月24日前 |
1、 复核过程中有需补充更改的材料会随时与申请学位本人取得联系,请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
2、 整个申请学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医学院在职教育通知或者QQ群内公告、共享等随时公示,请务必及时关注! |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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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中心 |
3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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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补充说明:
1、关于学费:系统内学费“应缴纳”与“已缴纳”数额有误者,请集中于3月13、14、17日三天,携带缴纳学费全部发票原件,至医学院在职办进行登记、修改及发票信息补录;
2、关于导师:系统内导师信息缺无或有误者,请集中于3月13、14、17日三天内,至医学院在职办进行登记、修改;
3、关于系统内“毕业采集照片”:仍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者,须于3月18日自行到龙翼学生时代进行图像采集(具体要求及地址见信息采集相关通知)。已经采集电子图像但管理系统中无照片的原因在于:管理系统中该生的身份证号空缺或错误,导致电子图像无法导入系统,请本人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管理系统中的证件号必须与采集图像时提供的证件号一致。注:无“毕业采集照片”者,无法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缺少“学籍照片”,并不影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将于3月初将图像信息导入管理系统;若有问题者,如以上解决方案操作仍未能在系统显示照片者,请集中于3月13、14、17日三天内,至医学院在职办进行情况登记,由学院汇总后报送学校集中处理!
4、关于延期答辩:
(1)对于2010级在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人员:
已按照去年答辩通知要求重新报名2014年博士外语统考的同学,可作出如下选择:a)等待四月底统考成绩公布,若通过人员,可在2014下半年按照2010级老生要求进行答辩;b)对通过统考有绝对把握人员,可申请2014上半年(即此次)答辩,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医学院在职办领取《2010级在职专博提前答辩申请表》(此申请提交务必在13日前完成,学院将汇总集中上报学校为您开通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否则无法从系统进行答辩申请提交),经导师签字后报送学院备案,即可参加此次答辩!友情提醒:此类人员首先需有绝对把握通过统考,否则一旦统考成绩不通过,此次提交的申请,视为答辩不通过(校院两级均备案);待再次具备答辩资格后,将按照首次答辩不通过人员处理(如学校必须送匿名外审等);
未按照要求重新报名参加2014年博士外语统考的同学,可选择在2015-2016年重新参加外语统考报名考试。此两年内通过外语统考者,可依据校、院相关规定给予重新录取(详情请见群内相关解读)。
(2)对于2011级在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人员:
因全国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2011级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人员,2014年具备2次申请答辩机会。上半年若尚未达培养方案要求,无法提交答辩申请人员,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可延期至2014下半年提交答辩申请。
此类学生请填写《医学院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延期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及培养单位教育科同意后(需导师签字及教育科加盖公章),径送医学院在职办备案;
若预计2014年下半年也不能达培养方案要求人员,请提交上述《延期答辩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及山东大学医学院在职教育相关网页通知,报名重新参加2015年度临床医学博士外语统考;统考再次通过人员方可参与下一年度的答辩申请!
5、关于各环节工作的规定时间:因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紧迫、程序繁琐且环环相扣,请谨遵诸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要求,逾期未能完成者,学院将不予受理申请。
6、特别注意:申请学位者本人需按照规定时间及通知要求完成系统内答辩申请的提交和纸质版的答辩材料提交。两方面的工作,务必对应,缺一不可!往年多有仅网上提交未能提供纸质版材料或仅提供纸质版材料,未从系统内提交者,因此而延误申请答辩时机,请务必吸取教训,谨遵通知内相关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培养单位:请与科教科研究生秘书联系;
2、医学院:联系人:王琳琳 宋国强
联系电话:88382358
办公地点: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号楼1层在职办
3、因申请答辩过程复杂,随时会出现新的问题及新的解决办法。届时将第一时间在医学院在职教育各QQ群内进行公告;凡上半年拟提交答辩申请却仍未加入相应QQ群的同学,请务必加入!入群申请请实名,使用学号+专业+姓名的方式。
前期已多次公布QQ群号,此次仅公布尚未满员的群号码(曾加入任何一群的同学,切勿重复加入,以免浪费有限的群名额资源)
尚未满员QQ群号:博士群号:126925409
硕士群号:79501544
2014年3月11日
医学院在职办
附1:学生类别区分依据(用学号进行判断):
1、 同等学力博士:学号以20**110开头;
2、 临床专业学位博士:学号以 20**120开头;
3、 同等学力硕士:学号以0960**或20**210开头;
4、 临床专业学位硕士:学号以L0960**或20**230开头。
附2:
《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