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个人:
山东大学《关于2014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请详细阅读,!
根据上述《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医学院2014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秘书及拟申请学位个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内要求,各司其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诸项工作!
一、 申请学位人员类型:
目前包括:同等学力博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同等学力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请确认个人申请类型,准备相应的材料。)
二、 工作内容及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
详细说明 |
完成人 |
完成时间 |
备注 |
(一)电子图像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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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参照《2014年下半年在职教育拟答辩学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通知》要求进行采集;
2、9月9日采集图像前请务必提前完成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个人信息的完善工作(否则将无法导入后期采集的电子图像)。 |
申请学位个人 |
9月9日-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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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经采集过的同学无需重复采集;
2、2014下半年无答辩计划的无需采集;
3、医学院同力申硕、临床专硕已在“全国同力申硕平台”注册过并且报名通过统考的同学无需采集。 |
(二)拟答辩信息登记及成绩单办理 |
1. 登记拟答辩人员基本信息;
2. 成绩单打印;
3. 系统内学费、导师、毕业采集照片等信息有误事宜的受理、登记。 |
申请学位个人 |
9月9日-9月11日 |
1.地址:趵突泉校区教学八号楼一层在职办;
2.请务必提前确认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内有误需登记的信息,以免漏登记延误后期系统内答辩申请工作;
3.因登记工作涉及诸多申请个人细节需与工作人员沟通,故请本人前来办理,
4.《现场拟登记信息》
请点击查看,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
(三)系统内申请:
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简称“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
进入“个人信息管理”栏目,补充校对个人信息(包括学籍信息、学生表现信息等);
1. 拟申请博士学位(包括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一栏内逐项、准确、详细录入“发表论文信息”;
2.以上信息完成后,必须点击“提交毕业申请”;
3.申请完成后,必须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查看是否申请成功。 |
申请学位个人 |
系统开放时间:
9月15日-21日 |
1.姓名和出生年月务必合适正确,以避免学位证上信息印错;
2.所有信息录入,不得留有空项;选项中若无合适,请选择“其他”;
3.往年已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必须重新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4.操作流程见系统中的《学生使用手册》。
5.虽然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5日-21日,但是拟申请答辩人员,请务必尽早的做好系统规定的相关工作,以便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系统的问题,作出处理。以免后期临近关闭时候贻误时机导致申请学位失败! |
(四)纸质材料申请:提交审查材料 |
详见通知下方附件:
《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清单》
说明:《清单》内完成人为“个人”的,请自行准备材料;完成人为“学院存档”的,将由学院准备,无需个人提供;其余需本人规定时间内至学院办理的,请务必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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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位个人 |
9月17日前(仅工作日受理) |
1.请一定确认个人申请学位类型,对号入座,准备相应材料;
2.审查材料提交至个人培养单位(即导师所在医院科教部门);
3.纸质材料报送与系统申请缺一不可,且相互独立请务必尽早上交此项全部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尽早审核、及时发现问题。 |
(五)材料初审及报送 |
1.对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进行答辩资格、提交材料及学位论文格式的初审,未达培养方案要求者一律不能提交申请材料;
2.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录入《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各申请类型分别录入);《在职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3.将本单位《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秘书签名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在职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及申请学位人员个人提交材料集中报送至医学院在职办(教学八号楼一层) |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
全部材料上交截至:9月19日上午11点前 |
1.对在职申请硕士人员,请依照《****拟答辩人员情况审查表》内容逐项、顺序审核,保证真实且无遗漏后在左下角审核人处签署审核人员姓名或章;对于在职申请博士人员,请依照《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提交审查材料清单》内容进行审核;
2.对于在职硕士人员全国外国语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单,请网上核实(请点击“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其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在其提交的打印成绩单右下角签署审核人员姓名或章;
3.请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 |
(六)医学院材料审核 |
学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及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缺补漏! |
学院
秘书 |
9月24日前 |
1.复核过程中有需补充更改的材料会随时与申请学位本人取得联系,请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
2.整个申请学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医学院在职教育通知或者QQ群内公告、共享等随时公示,请务必及时关注! |
(七)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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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中心 |
9月25日-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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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补充说明:
1、关于学费: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为避免上交学费发票原件可能导致丢失,故不再要求学生申请答辩时提交发票证明。个人请提前核对系统内学费“应缴纳”与“已缴纳”数额,凡有误者,请集中于9月9、10、11日三天,携带缴纳学费全部发票原件,至医学院在职办进行登记、修改及发票信息补录;
2、关于导师:系统内导师信息缺无或有误者,请集中于9月9、10、11日三天内,至医学院在职办进行登记、修改;
3、关于系统内照片:系统内照片包括“毕业采集照片”与“学籍照片”,请确保本人“毕业采集照片”完整正确即可,无“学籍照片”,不影响答辩。
已经采集电子图像但管理系统中无照片的原因在于:管理系统中该生的身份证号空缺或错误,导致电子图像无法导入系统,请本人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维护,管理系统中的证件号必须与采集图像时提供的证件号一致。注:无“毕业采集照片”者,无法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将于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完毕后集中导入管理系统;注:9月13日以后,若系统内毕业采集照片仍未能显示的同学,请通过QQ群内给“木木”管理员单独留言,说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采集确切时间,学院将集中汇总信息后上报学校,联系解决方案。
4、关于延期答辩:
(1)对于2010级在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人员:
2014年已重新参加全国临床博士外语统考并通过人员,此次答辩为最后申请机会,请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尽量确保万无一失。
若此次答辩申请失败,2015年请重新报名全国统考,通过人员将按照2015级新生录取,并重新进行培养(详情见群内入学须知内解读;学费将按照新收费标准,补差额即可;报名全国统考时间一般在本年度12月份,请密切关注)。
(2)对于2011级在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人员:
因全国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2011级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人员,此次申请答辩为期限内最后机会。若仍未达培养方案要求,无法提交答辩申请人员,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需延期至2015年进行答辩!
此类学生上半年尚未填写《医学院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延期答辩申请表》者,请点击下载填写;经导师及培养单位教育科同意后(需导师签字及教育科加盖公章),径送医学院在职办备案;同时,请务必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及山东大学医学院在职教育相关网页通知,报名重新参加2015年度临床医学博士外语统考(一般在今年12月份);统考再次通过人员方可参与下一年度的答辩申请!
5、关于变更《开题计划书(报告)》:因故答辩时课题与开题时方向严重不符学生,请自行申报《开题报告变更说明》,格式自拟,需详细说明情况,并由导师签字且导师所在医院科教部门盖章后,径送在职办;报送截止时间:9月17日前(仅工作日受理)。
6、关于免外审:山东大学不接受在职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免外审!
7、关于各环节工作的规定时间:因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紧迫、程序繁琐且环环相扣,请谨遵诸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要求,逾期未能完成者,学院将不予受理申请。
8、关于涉及系统登录问题:
山东大学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自设密码(若首次登录人员,密码为空);若忘记密码,请通过各QQ群联系“木木”或“宋国强”老师,单独留言说明情况,我们见留言后将及时处理给予重置;
在职硕士尚需登录“全国同力申请学位平台”系统,此系统忘记密码人员,学院及工作人员无法帮忙解决,请自行按照平台找回密码的操作执行。
9、特别注意:申请学位者本人需按照规定时间及通知要求完成系统内答辩申请的提交和纸质版的答辩材料提交。两方面的工作,务必对应,缺一不可!往年多有仅网上提交未能提供纸质版材料或仅提供纸质版材料,未从系统内提交者,因此而延误申请答辩时机,请务必吸取教训,谨遵通知内相关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各培养单位:请与科教科研究生秘书联系;
2、医学院:联系人:王琳琳 宋国强
联系电话:88382358
办公地点: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号楼1层在职办
3、因申请答辩过程复杂,随时会出现新的问题及新的解决办法。届时将第一时间在医学院在职教育各QQ群内进行公告;凡上半年拟提交答辩申请却仍未加入相应QQ群的同学,请务必加入(因QQ群号已多次公布,请尚未入群的同学查询以往通知,自行寻找群号及入群方式)!
2014年9月5日
医学院在职办
附1:学生类别区分依据(用学号进行判断):
1、 同等学力博士:学号以20**110开头;
2、 临床专业学位博士:学号以 20**120开头;
3、 同等学力硕士:学号以0960**或20**210开头;
4、 临床专业学位硕士:学号以L0960**或20**230开头。
附2:《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