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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0 17:11:54  浏览次数:

各团队:

根据学校及齐鲁医学院《关于开展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扬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拟进行2021年度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

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须符合《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附件2)的规定与要求。曾获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的不再参加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可推荐为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

推荐数量: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1人,遵循择优推荐原则。

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须符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附件3)的规定和要求。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应为本次推荐的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是往年获评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选。往届已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的,本次不再参加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

推荐数量: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1人,遵循择优推荐原则。

三、推荐程序与要求

(一)培养单位推荐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与评选旨在充分发挥优秀导师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导师。各培养单位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照“注重实绩、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毋滥、择优推荐”的原则,积极部署,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导师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团队请于8月12日上午10点前,报送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邮箱lujia@sdu.edu.cn,纸质版交教学五楼52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1.省级、校级优秀导师推荐人,均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支撑材料(含目录),应包含推荐表中所填写的本人及所指导研究生教学、科研、获奖、承担项目等相关证明。电子版(按推荐表填写内容顺序将证明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胶装

3.《山东省、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1.关于做好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扬工作的通知(2021年).doc

 2.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doc

 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doc

 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5.山东省、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6.山东省及学校历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zip


齐鲁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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