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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认定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6 16:46:14  浏览次数:

根据齐鲁医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学院启动2021年招收硕士生人员认定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学术条件按照《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

二、三类人员申报要求

硕士生招生申请审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流程按照附件3程序进行。本次招生审核分为三类:(1)A类:“具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申请原专业原类型招生;(2)B类:“具有2020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申请原专业原类型招生;(3)C类:“不具有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不具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含初次申请)申请招生。依次说明如下:

(1)A类一般自动获得原专业原类型硕士招生资格(2021博导审核后新发生学术不端,硕士论文外审不合格等须停招问题者除外),由学院根据博导审核数据线下汇入本单位汇总表,申请人不再填写个人申请表,也无需在系统内操作。

注意:A类博导仅限自动获得原类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如不具备专业型博导招生资格的学术型博导,仅可招收学术型硕士);原则上,硕士招生专业与博士招生专业保持一致,如需调整专业,请及时沟通,以便学院汇总时及时在附件2汇总表中注明,无需在系统内操作。

(2)B类申请者申请与2020年同专业同类型招生时,简化程序审核,审核其年龄,学术不端,教学事故,论文外审结果等基本条件及有无须停招问题。申请人仅须在系统中维护招生信息和招生专业,不再提交个人申请表

注意B类申请者增加或调整招生类型与专业时(如原仅为专业学位硕导,现申请学术型等情况),按照C类程序完成,不再放入附件2汇总表“B类人员”sheet内。

(3)C类:“不具有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不具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含初次申请)需通过系统内填报维护各类信息,并提交系统生成的个人申请表(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个人申请表中所填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可采取线上形式通过系统提交附件或线下形式将复印件装订成1册提交(学院科研年报中可查询到的各类成果信息无需装订在内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B类和C类申请人于9月2日前完成在线申请工作。其中,C类人员须于9月3日中午11点前,以团队为单位将个人申请表(系统下载,一式两份)和附件2汇总表提交至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教学五楼110室;对应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ujia@sdu.edu.cn)。

(2)单位审核

学院对A类和B类申请人进行梳理:重点梳理A类有无须停招问题;是否有专业调整;重点梳理B类有无须停招问题;有无专业或类型增加调整人员,若有,按照C类提交申请表,不再填入附件2“B类人员”sheet内

请各团队对C类人员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学院会进行二次审核并组织学科评议组会议。学科评议组做为齐鲁医学院学位委员会下设机构,就“是否推荐申请人进入齐鲁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进行表决。

备注:(1)汇入附件2汇总表内内容须为经各团队组织核查后真实、有效的内容,汇入汇总表内容须与个人申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一致部分学科评议组将按照“较低”版本进行认定;(个人申报表上应注明文章影响因子、并列情况、文章类型、作者单位,1区论文须注明;无效材料应从个人申请表上删除或划掉

(2)请各团队核对汇入汇总表内的招生专业、招生类别等基本信息务必与“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影响将来招生

四、其他

(二)《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由齐鲁医学院医学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医院要对招生审核工作高度重视,真正做到注重水平,坚持标准。对于因组织不力,审核工作发生严重问题或由此而导致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问题的,齐鲁医学院将视情况做出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处理。

五、附件

 附件1: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doc 

 附件2: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3:网上申请流程.docx

 附件5:SCI-2019.xlsx

 附件6:SCI-2015.xls

 附件7:SCI-2016.xls

 附件8: SCI--2017.xlsx

 附件9:SCI-2018.xls

 附件10:山东大学核心期刊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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