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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2月授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5 08:22:52  浏览次数:

各拟授位研究生、团队研究生秘书老师:

根据研究生院及学部整体工作安排,申请2018年12月授位的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为保证整体工作进度,请各秘书老师务必于11月26日上午将下列材料报送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签字的《授学位人员表决票汇总表》(附件1)的打印稿,同时相应电子版发至xg@sdu.edu.cn

注意:

a.本汇总票为统计毕业授位数据的主要依据,各位秘书需认真核查并为表格上的全部信息负责。请逐一审核每个学生论文外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否已经符合要求;是否已经完成答辩并提交答辩表决票,并保证学生已按时提交毕业授位所需的各类表格(见下);

b.请各单位认真核查表决票汇总表上的人员名单与研究生办公室及在职教育办公室毕业审核通过的名单是否完全一致,若有变更,请附情况说明一份,与表决票汇总表同时报送;

2.学位审批书系统打印2份/人答辩前需到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附件3)信息填全!(每人1份);

4.《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从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1份,此表必须为系统中打印不得有手写字迹且不能有空项,请申请人及各单位特别注意审查以下问题,有不符合格式者,学校及学院一律退回:

a成绩不可过少;

b.论文工作起止日期:入学后半年---答辩前2个月

c.完成本论文导师所支付费用:不应为0

d.“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中最后一段话应为:“经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该论文答辩,并建议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其医学博士学位”。

e.发表论文要填写全面,导出格式应为(举例说明)“Improvement of Hypoxia-Ischemia-induced White Matter Injury in Immature Rat Brain by Ethyl Pyruvate; Neurochemical research; 2013-01-13; 1; 第一位;国际期刊;SCI收录(务必注明SCI收录或核心A)

5.学位论文的提交:普通装订本(胶装版):博士学位论文3本/人,硕士学位论文2本/人,每人的论文不必分开,请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签字,不能代签

6.统招研究生需报送:《山东大学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审批表》(系统打印)打印稿一式四份;

7.必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的、正反双面打印的博士或硕士《简况表》(附件4)一份(请按学号顺序排列);

8.制作毕业证、学位证书所需个人照片:每人交2寸2张。(务必为统一信息采集照片,背面请填写学号及姓名)

9.研究生答辩申请书(系统打印)1份/人;

10.由导师及答辩会主席审核签字的《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附件6)1份。

11.全部学位申请人员需于11月25日11:00前按要求将学位论文最终版生成PDF格式,通过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提交并由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后方能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并进行授位。此次上传的PDF论文是与存档论文一致的论文全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等。学生上传方法: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和学位管理→学生上传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导师审核方法:导师使用教师编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学位论文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即可。

注意:

(1)、以上各项材料请分类提交,并按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列;

(2)、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精神,各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作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且获得A(优秀)者人数应为此答辩委员会答辩研究生人数的1/3左右,否则此答辩委员会决议无效,所有答辩人员需重新答辩。

(4)、匿名外审结果返回后学校会导入系统,拟在本人匿名外审结果全部返回前答辩的同学,须写保证书,并由本人及导师签字方可进行答辩。 保证书模板请见附件8。

外审结果是否符合要求请参照: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的通知,不符合要求一律答辩无效!申诉的同学请见到结果后按学部要求5日内按时提交申诉!

(5)、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作为学位授予的重要一环,计划于11月25日进行(以学校通知为准),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不符合学校或学院规定者,其答辩一律无效。

附件1:授学位人员表决票汇总表

附件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

附件4:简况表

附件6: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

附件7: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附件8:保证书

附件9: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附件10:齐鲁医学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诉环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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