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齐鲁医学院相关通知,学院进行2019年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在岗指导研究生。
二、年龄要求: 2019年6月30日前人事部门认定的在岗人员(含经批准的延聘和延退人员),且2019年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博士生或硕博连读转博研究生。即导师应为1958年7月1日以后出生,1957年7月1日—1958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只限招收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55岁及以下)。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三、分类认定:基础医学院只包含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认定。
四、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学衔。
五.学位要求: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
六.培养经验: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须已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或培养指导过硕博连读生转入博士阶段,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
七.关于校外人员:原则上不接受校外人员招收博士生的申请。确因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可根据培养环节的需要,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专行(企)业专家及国(境)外专家担任校外兼职或合作导师。
按照学校要求,兼职教授招收博士生的申请审核认定工作与校内人员相同。招生名额由各单位自行统筹解决。
八.关于跨学科:为做好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同一人员原则上只能归属一个学位授权点的要求,请申请人和不同学位授权点统筹安排,认真选择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除学校公布的人才专项招生计划数≥2的导师可跨学科招生外(招生专业数应≤人才专项招生计划数),其他导师一般只允许在一个二级学科(内外科只允许在一个三级学科)内招生。
九.关于科研项目与经费条件、学术成果条件:同2018年条件(详见附件1)
十、对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十一、审核程序
1.本人申请:新申请招收博士生的人员请于5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本团队研究生秘书处。
2.学院将对新申请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学科评议组表决推荐、公示后上报齐鲁医学院。
3.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获得者,申请2019年度招生时简化审核程序。只需填写《2018年博导申请2019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汇总表》。
十二、特别说明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暂停博士生招生:
(1)因重大教学、科研、学术不端或其它责任事故仍在处分期间;
(2)教育部抽检其指导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不合格,尚在停招期间;
(3)指导的博士生连续两人次或同一年度出现两人次论文评阅不合格或答辩未获通过;
(4)学术道德、师德、医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各类引进人才在引进时确认其获得博士生招生资格的,经学科评议组推荐、齐鲁医学院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由校人才办公室报学位办公室备案后,获得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3.列入学校博士招生人才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以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NEJM、Lancet、JAMA发表研究性论著者,Elsevier高被引学者,近五年以山东大学为获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省部级科技奖(最高奖或一等奖首位)者,申请招生时简化审核程序。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获得者,申请2019年度招生时简化审核程序。
十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5月23日11:00前,各团队研究生秘书请将本团队下列材料汇总后报研究生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xg@sdu.edu.cn
(一)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获得者:只需填写《2018年博导申请2019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秘书签字)。
(二)新申请人员:《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附件5)电子版1份,纸质3份。简况表中所填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成果复印件装订成1册。《学科评议组推荐2019年新申请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秘书签字)。
(三)兼职人员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除上交《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外,还需上交《山东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6)
联系电话:88382545
联系人:徐光 赵爽
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