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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25 03:24:3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红色可点击查看)

    研究生院学位办已公布《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新) 《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请各研究所、教研室以及临床医院研究生秘书认真阅读、遵照执行,并传达至各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其他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一.答辩材料

    本学期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统招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可根据自己所属的类别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网页上用A4纸下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有关材料,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务必用碳素笔由本人亲自填写。论文答辩表决票、论文封面,与导师所在医院教育处或教学部门联系领取,基础医学各专业统一到各所、室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材料

    二. 学位论文的写作

    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栏目中的《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依照学校决定自2007年开始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需双语写作。

    三.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名\匿名评阅书

    1.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文件: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参照《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和《 山东大学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试行) 》的有关规定办理;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 《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实施的补充办法 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或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按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工作细则均可在点击查看。

    2. 统招研究生:

    答辩前聘请与论文有关的学科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至少二人;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至少三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二人,评阅人均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硕士评阅人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免匿名外审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中至少应有两名校外(指非山大的临床医院或教学医院)专家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评阅人对论文写出详细的论文评语,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评阅人应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和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提出意见,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3.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论文在答辩前需聘请 3 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 5 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 3 人是硕士生导师;聘请的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位是外单位专家。

    4. 注意: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评阅人可兼作论文答辩委员成员。外单位专家指非山大编制人员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员。答辩委员中本单位、本科室、教研室人员不得超过 2 人。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在论文答辩之前,由各教学医院分管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每位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审批书》或《专业学位申请书》,并加盖医院教育处的公章, ( 基础医学各专业的申请者交由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审核 ) 。每位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审批书》或《专业学位申请书》于答辩前一周送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并及时登陆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系统填报答辩审核公告信息 , 否则不予答辩。

四、报送材料

      本学期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0日,研究生答辩后将材料交各研究生秘书。5月23日前由各培养单位秘书将材料汇总报送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①学位审批书或专业学位申请书2份/人(审批书内的照片务必加盖各临床医院教育处的公章);

《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每人1份);

③审查并加盖各教学单位公章的《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从学位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1份;

④学位论文的提交:普通装订本:博士学位论文3本/人,硕士学位论文2本/人,每人的论文不必分开请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签字,不能代签。

⑤统招研究生需报送:加盖各医院教育处公章的《山东大学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审批表》打印稿一式四份;

⑥必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的、正反双面打印的《博士简况表》《硕士简况表》一份(请按学号顺序排列);

⑦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并加盖公章的《授学位人员表决票》的打印稿及相应电子版;

⑧制作学位证书所需个人照片:七年制学生每人交2寸1张,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交2寸1张。

科学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书1份/人(学院盖章后返回);

⑩由导师及答辩会主席审核签字的《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1份。

11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需提交pdf电子版,《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的要求,处理成pdf格式,以学号命名,和其他纸质材料统一提交教育处或研究所室。(注意:提交PDF论文需与存档论文一致的论文全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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