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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3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3 09:39:58  浏览次数:

各临床医院教育处及各研究所(室):

  为做好已担任学术型博导者(含兼职博导,不含合作博导)2013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协助传达学校“关于进行2013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并组织填写申报材料。具体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以下简称《简况表》)。请注意此表的填写分为两种情况一、凡是学校编制的申请人需通过山东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基础数据完善和确认,并进入研究生院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8391680),并从系统中打印《简况表》一式一份;由于今年首次使用该系统且时间紧迫,为避免出现遗漏,请申请人同时提交书面的《简况表》一式两份。二、所有非学校编制的申请人及兼职博导仍需申请人填写书面《简况表》一式两份。 (符合免审核的导师无需填写《简况表》

      各秘书汇总的本单位申请人(免审核导师除外)的《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成果汇总表》 (附件2)的电子版。

      《山东大学申请2013年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教育处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 注意:此表将所有申请人按学科、专业排列,请秘书一定核对清楚,不要出现漏报申请人的情况!兼职博导请在其姓名后加(兼)字样,如×××(兼),免审核导师、特殊招生导师情况请在备注栏中标明。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SCIEI文章的检索证明或全文(需能体现出是否第一或通讯,否则不予承认),独立或作为第一主编完成的学术专著原件;

      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到的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除外)批文或任务书/合同书等(需能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及项目经费等)及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

      近五年内所获科研成果奖的证书原件(国家级前五位、省部级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获奖者);

      可支配科研经费清单(由临床单位计财部门出具科研经费清单并加盖公章)。

 

附件:

1、 《山东大学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 《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成果汇总表》

3、 《山东大学申请2013年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汇总表》

4、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13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5、山大研字〔20115号《关于公布山东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及上岗招收博士生的指导教师科研基本要求的通知》

 

特别说明

1.请一次性将以上证明材料报送齐全并按《简况表》中的顺序排序、编号,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成果及项目视为无效,并不再提醒补交材料。

2.审核工作涉及的近五年时间范围为20071月至今。

3.请秘书将相关材料(纸制、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汇总好后于20125261200前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可发至邮箱: jm@sdu.edu.cn ,过期不予受理

最近研究生工作繁重,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及老师对医学院研究生工作的支持!谢谢!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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