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山大基础医学院

 

学位工作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学位工作通知 > 正文
临床医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12月毕业研究生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4 09:40:44  浏览次数:
   请各培养单位教育处对本学期申请答辩的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及学位论文格式初审,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者一律不能提交申请材料,将审查通过者的名单录入《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注:1、提前毕业、硕博连读者请重点标出;2、此名单为科学博士、科学硕士共用的总表,请按不同类别分类录入。

说明:烦请各培养单位务必组织仔细核对名单中的每一项内容(如有错项将直接影响学位证书的发放),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及教育处审核人签名的纸质版及相应的电子版于91817:00交至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同时提交审核材料。

   (本通知红色字体涉及表格点击即可下载;蓝色字体为着重强调的内容!)

一、关于毕业审核程序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同时校对并录入个人的学籍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养信息和入学前信息)及学位信息,不能留有空项。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除学籍信息和学位信息之外,还要在学籍信息的“学生表现信息”一栏内录入“发表论文信息”,同时在答辩前还要登陆博士匿名评审及答辩审核公告系统,填报个人的相关信息。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提交者,不予受理毕业申请。研究生网上毕业申请时间:912-918 (系统操作详见附件2“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

    几点说明:

   1、申请毕业研究生登陆管理系统后,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提交成功后,“毕业状态”一栏显示“已提交毕业申请”,“备注”一栏显示“毕业申请已经提交成功,请等待学院审核”),查看后续审批状态。

   2、生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公示,请本次拟毕业博士研究生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填写过程的最后一步,请务必选择论文收录类型,如SCIEISSCI等)。同时所在培养单位务必认真审核,保证论文信息准确性。管理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均可登陆系统在“毕业和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论文发表情况”功能中查看拟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

    3、通过系统申请毕业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二、研究生毕业审核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申请毕业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标准,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此次申请无效)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凡系统、表格内需填入SCI论文影响因子均以最新发布的2015年IF查询中5年平均影响因子为准!

   3、欠费研究生(欠费情况可咨询计划财务处,电话88364534)的毕业申请不予受理。

   4、未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其答辩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

   5、对于转专业、提前毕业、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中期筛选)、休学、学位课程重考等情况的研究生,将进行着重审核,包括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专业转换后课程修习、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等情况。

三、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

  到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的实际情况,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出国研究生 

   120161230日前完成原定联合培养计划按期回国的研究生;

2)原定20161230日后回国,申请提前至1230日前回国获得批准的研究生;

以上研究生若要申请答辩,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仍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办理程序

填写《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审核同意,交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教学八号楼一层)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开启网上管理系统答辩申请后,研究生可网上填写相关毕业申请信息。答辩通过并办理回国报到后发放毕业证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须办理离校手续。

   3、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相关同学将导师已签字的《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于914日下午4:00报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超过时间将不再办理相关审核手续。系统开通后,毕业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同在校正常申请毕业研究生。

四、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

   1、对照个人培养方案,达到提前申请毕业要求者可按下面的程序提出申请;

   2、办理程序:填写《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并请导师签字,将审批表、成绩单及文章原件914日下午4:00前报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将《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发送至wangmumu0601@sdu.edu.cn。学院报送齐鲁医学部,并由学部研究生处集中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后方可打开系统;

五、91816:00,由各教育处集中报送材料包括:

   1、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的已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复印件与申请学位论文的中、英文摘要合订成册(烦请各教育处秘书严格把关);

    两点说明:

1)统招博士、硕士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2)博士学位论文须用中、外文撰写,外文论文写作形式任选一种:

    a.与中文全文在内容和形式上完全一致的外文全文。

    b.两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可以在外文期刊上发表(含已发表)的外文论文。

   2、《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可先下载此表进行填写,且无需导师签字;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提交由系统打印,并由导师签字的版本来替换下载版本,替换时间另行通知);

   3、《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所获科研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审核表》打印稿一份(导师审核签字)

   4、由各培养单位秘书汇总、录入的《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5、科学学位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及专题讲座的记录。

   6《延期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注:包括所有延期研究生)。

   7由临床医学院研办开具的《山东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一式四份,(请于918日到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打印审核)。

  上述审查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教育处负责汇总交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上述材料需按人整理,按时交付临床医学院。

六、重点说明:

1、依据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传达的《关于2005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凡本学期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在职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在论文外审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每位答辩申请人将《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与外审论文一同提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提交外审论文的时间和相应规定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研究生毕业流程的规范化、严肃性,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医学院学位分委会讨论意见,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针对研究生毕业审核过程中有关学术成果认定、论文评阅及外审工作,学院于20129月网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专题栏目—管理文件)发布了《山东大学医学院学位分委会关于研究生毕业审核的相关实施细则》,本细则已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研究生院审核通知(材料提交时间以学院时间为准)

附件2医学部毕业审核通知

附件3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

 

 
上一篇:临床医学院2016年度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通知
下一篇:基础医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12月毕业研究生审核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s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电话:0531-88382545  88381336 基础医学院院长信箱:bm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