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山大基础医学院

 

培养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评选山东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2 15:43:18  浏览次数:

各科研团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单位应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18〕87号)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

2.科研论文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发明专利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已获得授权或完成成果转化

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

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表现信息菜单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

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学术之星申请”菜单进行申请,并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导师可通过系统“个人信息管理-基本信息维护”菜单上传电子签名),提交培养单位。

3.培养单位评选与推荐

培养单位组织评选并公示三,无异议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奖励项目审核菜单审核通过。

4.工作程序及材料报送

(1)1115日9:00前,请申请人务必完成系统表现信息填报并发送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至邮箱lujia@sdu.edu.cn,以便学院及时审核表现信息。

(2)11月16日下午5点前申报人在“项目管理-学术之星申请”进行申报,导师审核,并在系统完善下列材料:

①《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本人及导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签名

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

同时,请各团队汇总下列材料(签字),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教学五楼110),电子版发至邮箱lujia@sdu.edu.cn,汇总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①《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系统自动生成)

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电子版,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

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成果全文,图书馆检索证明(英文论文需要成果原文、图书馆检索证明)。

5.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对候选人信息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拟获奖人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颁文公布。

、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团队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3.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术之星奖申报菜单开放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5:00至2021年11月21日,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windows自带浏览器Microsoft Edge,360浏览器请选用极速模式。

4.申报提交的各类材料不再返还。

 附件1 基础医学院 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xls

 211110附件: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申报).pdf

 

 
上一篇:转:关于组织2022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下一篇:基础医学院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公示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s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电话:0531-88382545  88381336 基础医学院院长信箱:bm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