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团队:
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一)学院按照《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附件1)要求,制定学院中期考核实施方案(学院中期考核方案及工作安排稍后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二)根据中期考核实施方案,学院将按一级学科进行综合考试,并按照宁缺毋滥、选拔优秀的原则,结合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中期考核环节,评选出学业表现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博士生。考核委员会按照齐鲁医学院要求给出考核结果。中期考核优秀博士生每人另外奖励5000元。特别注意: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四年内最多可再参加一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结果仍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
(三)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18级普通博士生(含专业博士)、2017级直接攻博生、2019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其他年级需要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学校发布了本次参加中期考核的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附件2)。不在此公示人员名单范围内者,不得参评中期考核优秀。
二、 附件
附件1: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
附件2:2019年度博士生中期考核人员核对名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