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2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PhD),于2014-2015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我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及业务素质良好;
2、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以2012级博士生为主;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国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暂不受理正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申请;
4、年龄不超过35岁(于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优秀的科研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
6、有有效的雅思(均分6.0以上任一单项不低于5.5分)或托福(网考不低于80分)成绩单(考试日期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15日)。
二、选派资助学科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见附件1。
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需要到美国进行研究重要性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三、网上申报及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登陆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见附件2。
书面申请材料于2013年6月10日前送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包括:1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表及网上上传材料及外语考试成绩单;2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需导师签字、学院盖章);3在读证明。
四、项目评审程序
2013年10月,进行专家通讯评审工作;11月中旬对通讯评审合格者进行面试,12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人员名单。2014年8—9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在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五、其他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个月。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六、咨询
项目申请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后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发邮件至:fulbright.phd@iiebeijing.org)联系。
医学院研究生办室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