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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更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8 00: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确定李成玲等163名研究生为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推荐人员,其中攻读博士72人,联合培养博士90人,联合培养硕士1人;另推荐联合培养博士20人为候补推荐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报送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学校推荐候选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在2013年3月20日至4月1日登陆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申报。
二.报送材料事宜
(一)学校推荐候选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学校推荐候选人应严格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材料,对自己的书面及电子材料负责。学校将审核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学校将不予推荐。
(二)报送时间:3月28日全天
(三)报送地点: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学校推荐候选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照材料清单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封面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不要自行增加封皮。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名。
3.有关申请材料还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扫描并发送至留学基金委指定邮箱,申请人应确保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提交的一致。
4.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专项及学费资助的同学应按照各专项及学费资助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材料首页用铅笔注明“专项”或“学费资助”。
5、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学院保存,材料中可不用准备。(材料排好顺序后,到医学院办公室统一装订,并领取初审时本人申请材料)。
6、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内容由导师填写,填写内容与前期报送的电子版一致。单位负责人处不需要签字)
                                   研究生办公室
                                    2013-3-25
附件列表:
    1.推荐候选研究生名单
    2.申请材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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