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医学院2018年第二批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相关通知,学院将开展2018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工作,本轮工作在“学院及导师确有招生需求、学生特别优秀”的原则下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基础医学院2018年第二批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导师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并列第一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并列第一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三、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一式7份。(见附件)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见附件)。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CSSCI或SSCI、SCI、EI收录学术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及全文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见附件)。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审核方案及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推荐,学院复审通过后,参加由各学术团队导师组组织的审核考试,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审核组织及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2、招生导师所在学术团队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考生负责组织3名以上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各团队根据审核成绩排序后,将不超过本团队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计划200%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报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审核公示后方能参加考核。
3、招生导师所在学术团队负责对考生进行初试,初试方式一般应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也可根据学科特点,采用面试或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每科目考核时间不少于45分钟,并须做好考核记录和录音录像工作。初试考核科目须与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科目一致。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外语初试的考核内容为公共外语或专业外语,以笔试方式进行。)
4、招生导师负责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学科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考生选报的导师原则上应为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其中,考生陈述15分钟,专家考核不少于30分钟。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须做好考核记录和录音录像工作,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跨学科加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注意:所有审核内容各复试组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考核全程要录音录像,考核记录要清晰规范。考核音像材料由考核小组组长和单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共同签字密封,且至少保存三年。
(二)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
各学院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考核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初试和复试考核的优势和特点,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考生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学科形式的考核方式,以充分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应用性学科专业还可安排相应形式的实践内容考核,辅助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初试的考核内容为公共外语或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仅限本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考生复试时须进行相同语种的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10%。
所有考核内容均应有纸质、录音录像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三)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 +[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3]×30%+复试成绩×60%
注意: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时间要求与材料报送
1、拟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于2018年4月1日前将满足条件的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所申请导师联系人处。
2、联系人秘书请于2018年4月2日9:00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1份、考生名单及材料审核成绩,秘书签字后交至研究生办公室(注意:秘书审核时,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原件,各秘书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
3、学院审核通过者名单于2018年4月2日公示,各复试组于2018年4月2-4日组织复试,并于4月4日14:00前将拟录取名单、考核记录表、考核小组名单及申请表1式7份、近3年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和初试、复试考核材料等,提交教学八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
4、学院审核小组审核后汇总材料报送齐鲁医学院。
六、相关说明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考核进程,安排考生到本单位所在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实施方案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试行)》(山大研字〔2013〕75号)同时废止。
3. 招生导师:王向东 细胞生物学 联系人:苏老师 18953152750
韩博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联系人:陈老师 13153170175
8.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9.“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请申请者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材料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