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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2016博士研究生调档函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6 12:53:41  浏览次数:
     拟被录取为2016级博士研究生的同学现已可以开具调档函,有需要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于5月26日---5月30日上班时间到医学院教学八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开具。

注意:1、可以代领但须携带领取人身份证和被领取人身份证(被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

        2、如不需要开具调档函请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寄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 邮编:250012 电话:0531-88382453

                                      山东大学医学院分党委 姜老师收

      3、按照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非应届)的档案和工资关系于6月1日前交到或寄到研招办,请抓紧时间办理,特殊情况及时和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8382545。应届生档案寄送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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